卷首鸿裁
入声必须保留
党学谦
诗词创作中,有些诗友主张取消入声。理由是:普通话无入声,取消入声可以减少限制、打破束缚。这种理由值得商榷。
普通话是从以北京为政治中心的元代开始的,当时叫官话。清科举规定,不会官话,不得应考。而今港、澳、台以及海外华语广播,均使用它。然而七百多年来,只有北曲使用的《中原音韵》和戏曲十三辙无入声,而写诗填词则从来都是以平、上、去、入为四声的。不论是元代的耶律楚材、王冕,明代的高启、于谦、文征明、唐寅,清代的王士祯、纳兰性德、郑燮、龚自珍,还是近代、当代的梁启超、鲁迅、柳亚子、毛泽东,诗词创作均承认入声。这是因为,写诗填词遵循的不是普通话、《中原音韵》、十三辙,而是《平水韵》或《词林正韵》。
取消入声的最大害处,是由此将造成创作上的混乱和欣赏上的困惑,产生一系列无法克服的矛盾。
诗词讲究平仄。平就是平,仄就是仄,壁垒分明,不得混淆。入声属仄声。其中一部分在普通话中读如平声,但仍属仄声范畴。如把这部分字当平声用,就会出现你说是平声、他说是仄声,公说公有理、婆说婆有理,平仄难分、争吵不休的大混乱。由此入声必须保留之理由一。
入声中用普通话读仍为仄声的字,历来不与上去声通押。如果取消入声、势将使这部分混同于上、去声。这样实行下去,后人就会不理解,何以传统的中国诗歌中,某些仄声字从来不与上去声通押呢?此入声必须保留之理由二。
中国诗歌从一开始对入声就是明确的。有专家考证,历史上最早的歌谣《弹歌》就是押入声韵的。歌曰:“断竹,续竹,飞土,逐肉。”两字一句,首句入韵,用的恰恰就是入声“屋韵”。《诗经》第一篇《周南·关雎》云:“求之不得,寤寐思服。悠哉悠哉,辗转反侧。”是押入声职韵。这些诗押入声韵,在当时是出于一种朦胧的听觉感受,因为那时还没有“四声”的说法。南北朝时,周颙、沈约把声调分为平、上、去、入四类之后,押入声韵就更是不言而喻的了。这一传统,直至今日。周恩来的四言诗:“千古奇冤,江南一叶。同室操戈,相煎何急。”就是入声缉、叶通押的一例。中国如此,海外华人诗词创作也如此。如果人为地取消入声,那么中国数千年的诗歌传统将被割断,举世倾慕的中国诗歌将变成无规律可言的东西,教师们对此将无法讲授,读者对此将茫然不解,全世界汉语专家对此则目瞪口呆。此入声必须保留之理由三。
押入声韵的诗词,回旋着独特的韵律美。中国诗歌不同于外国诗歌和新诗之处,即在于它的用韵讲究平仄,平仄不可通押。少数词牌子,如《西江月》《醉翁操》、《渡江云》、《哨遍》等,规定某些句子必须押与全首平仄相反的声韵,也只限于平上去三声通押,入声从来不参与其中,而自成体系。在入声这个独立的“王国”里,如用我们北方人的口音去读,却是阴阳上去四声俱备的。如毛词《念奴娇·昆仑》,八个韵脚,“鳖、说”读阴平,“截、国”读阳平,“雪”读上声,“色、彻、热”读去声。这就在一种特殊的范围内打破了平与仄的界限,在一定程度上,使传统诗歌具备了外国诗歌以及新诗不分平仄的特点。如果取消了入声,只剩下平与平押、仄与仄押这两种机械而单调的形式,岂不将使祖国诗歌从此失去它本来拥有的一份自由,而只能羡慕别种诗体吗?此入声必须保留之理由四。
诗韵是一种约束、一种纪律。提出取消入声的朋友们,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打破束缚的良好愿望。但是,取消入声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打破束缚呢?实际上,不仅没有打破束缚,反而会使某种束缚变得更加烦琐。例如,从前“洁、说、国、活”可以与“雪、热、页、色”押韵,现在不行了,因为它们分属平仄两大类。这岂不等于镣铐未除,桎梏又加!岂不是与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驰?凡《平水韵》、《词林正韵》允许的,我们也应当允许,而决不应在已有的格律之外再添新的限制。此入声必须保留之理由五。
有此五条理由在,入声怎能取消得了呢?